今天周六,本想出来好好玩玩,驱车刚到滴水湖,一条消息就打破了哥的出游计划: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来啦!掐指一算,像达人哥这样,上有老下有小的,每月最多能抵扣5600元,想想就开心!这样的好消息,怎么能不和大家一起分享呢?果断取消出游回来码字,大家有没有很感动啊?感动你就多转发哦!
个税改革的第二个红包
十月份对于工薪族而言,应该是最开心的一个月了吧?先是一个长长的假期,接着就是个税起征点从3000元/月提升到5000元/月。
之前税前月薪1w的,税后就只有8k+;
税前10W的,一个月的纳税金额顶得上一般人几个月的工资了......
个税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月,每个月可以少缴不少钱,吃煎饼果子也可以吃豪华版的了!
如果说个税起征点提高算是国庆的第一个红包的话,那今天揭开面纱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就是实实在在的第二个大红包了!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看图说话:
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什么鬼?
两个大红包十月一号已经发了一个,专项附加扣除的红包将于2019年1月1日准时发给大家。
何为专项附加扣除?它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等六项费用。
新个税法明年实施后,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
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这样一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就变成了: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其他
再把计算结果代入如下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则可以得出每个月应该缴纳的税额。
也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越低,对应的税率也越低,每个月的纳税额也会变低!
都有哪些抵扣?
肯定有人很着急:到底能抵扣哪些东东呢?别着急,听哥给你慢慢讲!
1、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月
从适用范围来看,包括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大学(大专)、硕士以及博士等等,都在扣除范围。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意味着,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扣除额度可以从父母其中一人扣100%,也可以双方各扣50%,一个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变!
2、房贷利息扣除1000元/月
纳税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
其中,首套房贷利息扣除方式跟子女教育一样,且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租房扣除 1200元/月
纳税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租房产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不过这个扣除是有城市区别的:
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12000元(每月10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此外,对于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而夫妻在不同城市工作,可以分别扣除租金支出。
需要强调的是,房贷利息和房租只能扣除一项。
4、赡养老人扣除 2000元/月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进行扣除;其中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
独生子女: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5、大病医疗扣除 60000元/年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有些情况下,赡养老人不止两位,这种情况会不会增加扣除额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赡养两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6、继续教育扣除每年4800元或3600元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分两项:学历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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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幅度有多大?
月入2万者可减税超七成
以在北京工作的李某为例,假设李某本人为独生子女,儿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假设月工资为2万元,在不考虑“三险一金”情况下,个税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每月应缴纳个税3120元;今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个税1590元,税负水平降低近50%。
在此基础,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600元。
则李某每月应缴纳的税款降为830元,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760元,税负水平降低47.80%;比按照2018年10月1日以前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的税款少缴纳2290元,税负水平降低73.40%。
最高扣除额度可达5600元/月!
根据测算,除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极其特殊情况外,假设一人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即享受最高扣除额度,应当这样计算:1000×2(子女教育)+400(继续教育)+1200(租房)+ 2000(养老),总计5600元。
附:新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举个栗子:
假设你的月收入在扣除“三险一金”后为1W元,没有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比较特殊的情况。
如果你在一线城市工作,没有房贷纯租房,老家有一个三岁的小孩在读学前班,个人也在考会计师证,作为家里的独生子,你每个月还会给父母一笔赡养费,如此一来每个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减少:
1000(子女教育)+300(继续教育)+1200(住房租金)+ 2000(赡养老人),总计减少4500元。
那么每个月应交税(10000-5000-4500)*3%=15元
而本次税改前,应交税(10000-3500)*20%-555=745元
调整后每个月可以省730元!一年就是8760元了!
目前政策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如无异议则照例施行,当然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的,意见稿也说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会适时调整。
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从这个月开始,而【专项附加扣除】则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ND